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万众一心抗击疫情
第03版:万众一心抗击疫情
第04版:社会·法制
标题导航
借力“云上法庭”
陈仓区司法局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创新“六心”工作法从优待警出实招
“青”牵疫线 青春志愿一起来
防疫不松懈培训不间断
2020年首个基建工程复工
商洛科技助力脱贫攻坚见成效
渭滨区包专车送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
商南加快重大建设项目开复工
礼泉县石潭镇多举措抓好春耕复产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借力“云上法庭”
汉滨法院审结首例疫情防控违法案件
本报讯(记者陈涛 通讯员刘亚静 郑晓康)
3月3日上午,汉滨区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在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此案系安康审结的首例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防护口罩资源缺乏的形势,通过手机QQ、微信聊天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以收取定金为名,分别骗取广东居民卢某人民币5000元、白某人民币2000元,骗取新疆居民李某人民币3800元,共计人民币10800元。在收到转账后,被告人余某便将各被害人拉黑,并将款项迅速提现至自己的社保卡上。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被告人余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依法严惩。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鉴于被告人归案后主动退还所有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院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即确定员额法官做好案件审理相关准备工作。3月2日受理案件后,该院迅速行动,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制定庭审预案,并确定采用“云上法庭”在线公开开庭审理,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全程无接触。该案从立案到宣判,仅用两天时间,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决心,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