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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给予每家孵化载体不超20万元补助
  本报讯(记者 柴迎)记者从陕西省科技厅获悉,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各项负担,陕西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该厅将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每家孵化载体不超过20万元补助。
  同时,提前下达2020年度项目经费计划,及时优先拨付资助小微企业的项目经费。2020年度小微企业承担的科研项目,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比例可由25%提高到50%,以用于项目团队科研人员绩效发放和工资补贴。对2019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补贴。鼓励各市科技局对2020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科技经费后补助支持。
  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领域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对在疫情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和机构申报的项目予以审核立项、重点倾斜和后补助支持。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的科技攻关研究,优先纳入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专项予以倾斜支持,对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奖励;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库企业在2020年度上半年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贴息比例提高至20%,每家不超过20万元;对省内企业研发的疫情防控、检验检测、药品防治等产品,获得行业许可进入临床应用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优先股给予200—300万元(一年期)免息支持;加大对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入驻孵化器企业、双创大赛获奖企业实行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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