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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适当延续矿业相关许可有效期限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全力配合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3项应急措施,适当延续疫情防控期间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促进全省矿业经济平稳发展。
  适当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限。据了解,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凡持有省级颁发的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且自2020年2月1日后到期的,矿业权人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简要报告,在按要求报告后其有效期限自动延续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
  加快疫情解除后许可审批。疫情防控解除后,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关矿业权人,凭“通知”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优化办事流程,帮助矿业权人完善相关申请资料。特别是释放优势产能、保障能源供应方面,对已取得项目核准、环评等手续申请办证或划定矿区范围的煤矿企业,要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影响。
  加强矿政服务值班值守。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矿政服务值班值守,积极引导企业、群众查询陕西政务服务网,加强线下指导,及时解答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帮助企业提早做好疫情防控解除后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超前谋划疫情结束后矿政审批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办业务处(科)室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件地址,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解答和疫情解除后的审批服务。对因疫情防控导致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后延,有可能造成“扎堆”申请、证照超期等情况,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制定预案,既做到疫情防控到位,又确保审批服务有序、正常运行。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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