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万众一心抗击疫情
第03版:万众一心抗击疫情
第04版:万众一心抗击疫情
标题导航
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开足马力 保障供应
在家办公线上调研
网上审批 不误生产
协调物资 助力开工
多措并举支持企业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荣昌向企业派防疫督导员
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夏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记者8日获悉:宁夏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金融、减负、财政扶持等18条具体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帮助中小微企业提振信心、稳定运行。政策执行期暂定为6个月。
《措施》提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制造业等行业,以及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
《措施》明确,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刘峰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