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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举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截至2月2日10时 全省确诊116例病例
   ■重中之重是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
  ■推行网上办公、错峰上班、轮流值班
  ■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庞玲玲)2月2日下午3:00,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将举行。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等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重中之重是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高阳表示,目前,疫情仍处于流行上升期。陕西省首例发病为1月16日,确诊为1月23日。随着时间推移,病例逐渐增多,截至2月2日10时,确诊病例已有116例。
  目前,疾病传染性明显增强,处于疫情快速扩散的阶段。除杨凌示范区外,其他各市都有病例。重点市县上升比较明显。还没有彻底了解病毒。病毒来源尚未查明,传播途径和治病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疫情发展变化的不确定性很大。
  “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之要在于切断链条、阻断扩散,重中之重就是防输入、防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就是要控住源、盯住重点人群。”高阳表示,主要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疫情原发地区和高发地区人员;第二类是已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第三类是与前两类人有密切接触的人。
   推行网上办公、错峰上班、轮流值班
  针对复工安排,高阳表示,涉及保障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要抓紧组织复工,并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除上述企业外,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后,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和服务保障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育机构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以教育部门下发意见为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推行网上办公、错峰上班、轮流值班,允许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
  因出差、探亲访友、回乡等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湖北地区。外地返陕人员要居家医学观察14天。
  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措施要求,从我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共同履行好防疫防控的责任和义务。
  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文表示,在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野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排查、检疫监管和科学防控。全省暂停所有野生动物检疫出证,暂停出具销售、宰杀的活禽检疫证明,配合林业部门对可能携带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实施封锁隔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清理农贸市场宰杀、销售活畜禽行为。
  陈文介绍,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相对薄弱,春节期间农民工大量返乡,疫情发生的风险较高、防控的难度较大;省内部分精细菜刚好处于生产淡季,釆收的蔬菜因流通环节受阻难以从地头到市场、从市场到摊点,等等。
  下一步,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保持战时状态,强化措施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业生产,切实做到“疫情坚决要防控,农业生产不停顿”。
  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洁表示,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管措施,举全系统之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加强商品物资价格信息和市场运行状况监测,保持价格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坚决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对野生动物交易情况做全面排查,在疫情解除前坚决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对相关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加强防护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口罩等防护产品质量价格专项检查,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尤其是未达到标称使用标准的,依法按照最高幅度予以处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奶、米面油、蔬菜、水果等日常消费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引导省内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安全、保供应”系列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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