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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本报讯(记者乔刚 通讯员张毅)
近日,陕西省林业局授予潼关县“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据了解,该县2017年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巩固提升“生态立县”战略建设成果、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民生工程,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抓住机遇、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坚持不懈的抓好落实,打造创建亮点和样板工程,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几年来,该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建好陕西东大门,建设美丽新潼关”为目标,把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作为生态环境修复的综合抓手和县域经济转型的动力,创新机制和工作模式,突出“坮塬、城市、农村、道路、滩涂”建设五大板块,大力实施“三北防护林、秦东大地园林化、陕西东大门坮塬绿化生态等工程,调动了全县上下参与创绿色文明家园建设的积极性,实现了造林绿化的“历史性转变”,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化得到传承发扬,城市绿色经济持续发展,农业产业进一步优化,群众稳步增收。
截至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46.23%,城区绿地率达4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8平方米,村屯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全县道路绿化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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