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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二审
两被告一审分别判处死刑、死缓
6日,记者从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之子邓蓝冰处获悉,6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此前,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月6日,该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证实,一审宣判后,当审判长问到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是否上诉时,二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因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周兆成分析称。
“作为被害人邓世平老师家属代理律师,我们尊重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依法上诉的权利。”周兆成说,由于上诉人杜少平、罗光忠预谋杀人,并在杀人后埋尸于操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并且一审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相信二审法院一定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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