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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厅发布通知
审慎认定残疾学生免于入学情况
为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保障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出进一步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明确严禁将能在特教学校就读,甚至可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确定为送教上门对象。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应建好县(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协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特殊教育指导、研究、服务的技术支持机构,配备应有的人员、场所、装备和经费,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做好县(区)特殊教育指导服务,为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应制定统一的送教上门档案,档案要体现学生和送教教师相关情况、送教的方案和记录等内容。送教教师所在学校校长要在送教方案和记录上签字,注意审核相关内容的适宜性,避免在送教档案中出现不适当的表述,督促送教教师认真落实送教要求。
送教上门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就读、年龄在6至15周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严禁将能在特教学校就读,甚至可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确定为送教上门对象。审慎认定免于入学的情况,严禁将可以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认定为免于入学。
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大多是普通中小学教师,缺乏特殊教育方面的知识技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每年至少举办1次送教上门教师集中培训,确保送教教师充分认识送教上门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送教工作的积极性,掌握送教上门的政策要求、档案填写规范、特殊教育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制定落实个别化送教方案计划的能力素质。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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