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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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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审议通过
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该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民工群体处于弱势 齐抓共管治理欠薪
“等了两个月,工资总算是到手了。”务工人员刘强(化名)高兴地对记者说。
刘强来自广西山区,为了改善家中生活条件而来到建筑工地务工。据了解,刘强所在的公司两年前投资了目前的建筑项目,随后该公司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负责施工人员的分派,刘强就是其中一员。
“家里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儿女要读书。我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每天起早贪黑,一年到头全靠这点血汗钱养家糊口。”刘强说,几个月前,当他得知工资有可能被拖欠时,感到心乱如麻却又无能为力。
“后来我了解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材料由于市场波动大幅度涨价,公司总体预算不足,需要对预算进行增补,报相关部门审核,但中间又出现各种多角债,于是拖欠了我们的工资。”刘强说。
据刘强回忆,在被拖欠工资的第二周,他和其他工人与包工头协商无果后,便找到了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随后,当地政府委派劳动监察部门对具体情况以及劳动合同进行核实,责令承包公司在年前付清工资。“最后公司调动了一笔紧急资金,我们才拿到了工资,非常感激政府部门。”刘强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多地都为农民工讨薪纠纷建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比如在天津市,农民工若申请法律援助不仅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还能享受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
拖欠工资由来已久 重点关注欠薪企业
近年来,随着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日趋好转。但值得注意的是,欠薪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不久前,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李新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经过多方努力和多年治理,欠薪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明显遏制。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被欠薪农民工比重从2008年的4.1%,下降到2013年的1%,2018年这一比重已下降到0.67%。全国劳动监察查处的欠薪案件、拖欠金额及涉及人数3个指标也均呈逐年下降趋势,近年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
2019年7月,人社部举行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在会上说,根治欠薪需用铁腕,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加大对欠薪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就是其中之一。
2017年,人社部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定办法》,并会同发改委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对拖欠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实行“黑名单”管理。这两个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各项制度,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以及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组织和个人导致欠薪的,本着应列尽列的原则,也就是有一个算一个,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法律法规狠抓落实 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介绍,从2019年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攻坚行动的执法范围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7年,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其中提出,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要落实上述计划与目标,需要逐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风险管控体系。只有真正做到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合惩处,才能切实保障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荆林波荆林波说。
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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