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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咸阳反馈“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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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咸阳反馈“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情况
2019年8月15日至9月3日,陕西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12月9日召开陕西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
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
督察认为,中央和陕西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咸阳市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全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2018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分别同比下降7.3%、11.3%、1.5%。2019年上半年,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4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6.5%。积极推进碧水保卫战,建成41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75万吨/日;2019年上半年,咸阳铁桥、兴平、泾河桥、张家桥4个国控断面有3个水质达到Ⅲ类、1个达到Ⅱ类,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在全市8条河流设置19个水质监控断面,探索运用质谱仪监测、雷达扫描、走航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新科技手段实施生态环境监管。
督察组进驻期间,咸阳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坚持立行立改,认真查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截至2019年9月8日,督察组转办的282件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企业111家,立案查处44家。
259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仅完成150台
督察指出,咸阳市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突出问题。该市大气环境质量在陕西省一直排名垫底,虽有改善,但未得到根本扭转。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部分支流超标现象依然突出。此外,咸阳市北部地区煤炭储量110亿吨左右,还处于主要依靠采掘外运或煤电转化开发阶段,南部地区煤化工、石油化工企业,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量大。
《咸阳市2019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全市设计处理规模大于2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至少完成16家提标改造任务。截至督察进驻,该市22家需提标改造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仅旬邑县动工。该市还有雨污合流管网604公里,存在雨污混流直排渭河的问题。
督察发现,咸阳市城市建成区及一些县(市、区)建筑工地污染出现反弹、扬尘监管工作不到位,部分建筑工地存在“六个100%”未落实、执行“红黄绿“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彬州市、淳化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达不到填埋标准,彬州市污水处理厂约30吨污泥露天堆放。
锅炉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三原县5台、旬邑县11台燃煤锅炉未完成拆除改造,咸阳彩虹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未完成清洁化改造,全市259台天然气锅炉需进行低氮排放改造,至督察时仅完成150台。
散煤复烧率高达35.3%
专项督察发现,咸阳市虽然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结构性污染依然存在,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咸阳市水泥行业2019年1-7月耗煤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99万吨,增长22%。生态环境部对全国13个城市已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的村庄随机抽查结果显示,咸阳市散煤复烧率高达35.3%,排名倒数第二。
咸阳市对建筑工地、商砼站等重点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监测及油品抽检覆盖面不全,监管缺乏有效性;企业自备油罐底数不清,监管主体尚不明确,油质监管存在盲区。高排放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不到位,致使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流于形式,营运车辆排放达标管理严重缺位,淘汰拆解及补助兑付工作拖延滞后。武功县南仁肖马建材有限公司、永寿县双扶砖厂、三原县陕西谢氏隆诚建材有限公司均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关中环线施工路段管理混乱,108国道三原至礼泉段扬尘问题突出,礼泉县烟霞镇赵家岩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督察强调,咸阳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陕西省委、省政府,抄送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咸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本报记者 柴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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