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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本科及高职院校实现市级全覆盖
  11月27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高等教育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推动了该省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今年7月至10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该省在研究生教育中,积极探索科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新模式;在高职教育中,扎实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实施赛教结合;民办高校的类型、模式、层次和专业呈现出既有纵向、又有横向的多样化特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持续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保证每市至少有本科、高职院校各1所。
  陕西省现有高等院校108所,其中部属高校6所、省属公办高校58所、民办高校30所(含独立学院12所)、成人高校14所,另有军事院校6所;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5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6所。高等教育在学人数168万人。
  针对目前的问题,报告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办学水平,积极对接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保障陕西省高校整体实力提升;进一步支持民办高校发展,增强民办高校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认识,鼓励理解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积极推进公办、民办高校协同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工作。同时,针对陕西省高校面临的人才流失问题,加强高校在人才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方面的全面提升。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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