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评论
第04版:陕北嘹望
第05版:副刊
第06版:三秦教育
第07版:医疗健康
第08版:文化·旅游
标题导航
我国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数量升至世界第二
眉县城关中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职业院校将成就业创业培训重要阵地
四、八年级学生肥胖率和视力不良检出率均有所上升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周至校区开工典礼隆重举行
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管理推进会
为学校供暖用电开辟“一条龙”式服务
校企联合提升教育脱贫成效
小小笔记本 藏着大学问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兴平教育局
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管理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符备战 通讯员第五晓军)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效,11月14日,兴平市教育局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四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管理推进会,市教育局,兴平市建行相关领导,各镇办中心校分管民办学校副校长和已审批的培训机构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6月至7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领学了《陕西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传达解读了教育部和陕西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新要求和管理新政策。
会上,兴平市教育局、市建行相关领导和全市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法人签订了《兴平市民办学校风险保障金监管协议》。随后,兴平市建行业务人员对与会人员做相关培训。
会议要求,各培训机构要有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要及时公布培训内容,严格遵守“十不准”规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保力量,加大重点区域安全设备的检查管理,确保机构各项条件达标,有效促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良性发展。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