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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下发《行动方案》
打击关中地区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严厉打击关中地区生产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联合打击关中地区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行动方案》指出,每年8月至次年3月,相关部门要对散煤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按照“联合执法常态化、日常监管正规化、举报查处快速化、抽检频次制度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销售、储运等环节的散煤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确保关中地区散煤生产、流通销售规范有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行动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要严把劣质散煤流入关,对散煤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检查场所,公安部门配合引导散煤运输车辆进入检查站,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车载散煤供销合同和《质检报告》情况进行检查。
《行动方案》强调,相关部门要严把散煤生产质量关,散煤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散煤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料进入管控、规范生产流程、出厂质量检验等工作。
《行动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散煤流通领域监管。其中,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洁净煤销售环节为重点,加大对散煤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点;严密监测和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采暖季每月、非采暖季每季度组织开展散煤专项检查,实现散煤销售网点煤质监督抽查全覆盖。各地要严格散煤配送体系管理,优化散煤销售网点布局,实现洁净煤供应全覆盖。同时,引导散煤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在采暖季保质保量按时供货,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市价等行为。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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