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综合
第03版:经济·观察
第04版:三秦纵横
标题导航
2020年陕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至250元
图片新闻
第二届丝路商业航天大会31日开幕
第十二届陕西乡村旅游展盛大开幕
乡村振兴村镇规划馆开馆
安康富硒魔芋岚皋专场推介会举行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现代农业实训基地正式启用
2019中国(杨凌)数字农业大会成功举办
图片新闻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2020年陕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至250元
近日,陕西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该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原则、缴费标准、征缴时间等问题,相较往年规定,2020年度该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出现一些新变化。
缴费时间较2019年延长60天
缴费标准再次提高。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对象,由2019年每人实际缴费220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缴费250元。
缴费时间相对延长。陕西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到2020年2月底结束,较2019年延长60天。
职责分工和资助参保政策更明晰
本次发布的《通知》还明确了职责分工,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缴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本级补助资金预算和专户账务核算及资金拨付,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信息数据提供。
此外,对全额资助、定额资助和定额补贴的对象,《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其中:
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困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定额补助,陕西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5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补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
肖琳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