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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示
包括咸阳共1.76万平方公里
  近日记者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修改完善后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正式向社会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规划草案明确:西安市将按照区域统筹、全域保护,整体保护、应保尽保,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真实性,合理利用、永续发展这4大原则,全面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发掘和用好文化资源,有效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让历史文化融入现代生活,改善人居环境,彰显城市特色,展现古都风采。
  研究范围总面积约1.76万平方公里
  据悉,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住建部关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委托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甲级资质)完成规划编制成果。
  依照公示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规划范围为西安市行政辖区,面积为10096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包括西安市域、咸阳市大部分地区(包括秦都区、渭城区、泾阳县、三原县、兴平市、礼泉县、乾县、武功县)、西咸新区、渭南市(临渭区、富平县)、杨凌区。总面积约1.76万平方公里。
  规划草案提出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策略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底线管控,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传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运用新技术实现文化遗产信息化管控。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包括法定要求保护内容和市域保护内容两部分。其中,法定要求保护内容为: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村镇、世界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市域保护内容为:自然山水格局、历代都城格局、文化线路、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
   整体保护西安历代都城遗址
  历代都城格局保护方面:整体保护西安历代都城遗址、城址、格局、宫殿、园林、陵墓等历史文化要素及其依存的山水环境,完整展现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都城格局特色。重点保护西周、秦、西汉、隋唐等重要历史时期的历史遗迹。
  规划草案指出,历史城区(老城)保护将整体保护“一环、三轴、三片、多地段、多点”的传统格局形态。分类分级保护历史城区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历史街巷道路,包括历史道路、历史街巷。
  历史地段保护方面,保护历史地段内历史文化遗存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历史地段内的建(构)筑物要进行分类保护整治。维持历史地段的社会生活延续性和活力,积极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品质。因地制宜地采取多样化的保护利用模式。对市域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持续挖掘,将符合标准的片区,增补为历史地段。
  本次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以最终批复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主。保护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三学街历史文化街区、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还附带公示了其他历史地段42处。
  保护136处历史建筑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涉及世界遗产2处6个点,包括: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中的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包括保护早期人类活动遗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历史建筑保护,共136处。保护要求:在西安市域范围内,加强普查、认定、公布工作,逐步完成历史建筑的确定工作,全面提高保护水平。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对历史建筑进行管控,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档案和保护标志。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对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提出控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损坏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应按照保护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修缮,若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应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保护。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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