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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软科学研究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软科学研究管理,实现软科学研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西安市日前出台《西安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软科学项目申报应符合的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西安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高校、院所、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在项目申报时组建相应的项目研究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团队具备专业研究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精神;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1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研究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可操作性和一定超前性。
每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申报的一般项目,40岁(含)以下项目负责人比例不低于30%;支持课题组进行开放式创新,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单位、跨区域、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软科学项目的内容要成为政府决策的有益参考,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需要注意的是,已有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软科学项目。
西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软科学项目进行评审,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设立软科学项目直通车,对年度软科学项目按照不超过15%评选优秀项目,可将优秀项目负责人直接纳入项目验收完成后接续年度软科学计划予以支持,不再参与该年度评审。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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