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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
失信“老赖”拒还债司法拘留不手软

  本报讯(记者杨勇 通讯员李军委)8月26日下午,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老赖”史某某拘留15日,坚决维护胜诉权益,捍卫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19年1月,史某某手头拮据,向杨某某借款20000元,约定4月份归还。归还日期过后,杨某某多次催要,史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杨某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史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在兴平市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史某某承诺在7月中旬还清欠款及利息。
  然而,史某某又一次失信,未履行自己的承诺,杨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向史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采取查封、冻结、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史某某系某企业内退职工,在兴平及西安都有房产,具备履行法定判决的能力。执行干警数次传唤史某某,告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其都用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老赖”史某某实施拘留决定,力促案件尽快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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