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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不得使用“恢复”“近视治愈”等表述误导家长
  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随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30年我国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
  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
  鉴于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乱象频发,特别是虚假、夸大宣传比较突出,严重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威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今年上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近视矫正工作,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中医近视防控技术欺骗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机构和人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
  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强调,儿童青少年近视后,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儿童青少年时期可以通过科学用眼、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方式预防、控制和减缓近视。家长一旦发现儿童青少年视力异常,应当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矫正。
   不得使用“恢复”“近视治愈”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不得违反中医药法规定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今年6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用医疗器械监管,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对眼视光医疗器械的名称、说明书或者标签中,包含“近视治愈”等容易误导的词语以及与实际产品功能不相符的表述,要严格予以纠正。该省药监局将加强对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眼视光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可以看出,国家对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期待,从这个暑假开始,职能部门能够积极行动,打击夸大宣传、不规范的近视矫正机构,帮助家长们擦亮眼睛,科学进行近视防控。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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