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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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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通报
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陕西省纪委日前通报了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案例。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宇因下属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被问责。2018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王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铜川市宜君县五里镇贺塬村党支部书记刘振怀因村级换届选举失职问题被问责。2019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振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渭南市华阴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薛丹峰因分管领域发生生态环保失职失责问题被问责。2018年8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薛丹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榆林市清涧县郝家墕便民服务中心原党委副书记惠世林因分管领域村干部违规处置扶贫资金被问责。2018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惠世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商洛市镇安县铁厂镇党委书记朱荣奎等人因该镇违规使用民政临时救助资金问题被问责。镇安县审计局副局长魏正梅作为时任铁厂镇党委副书记参与研究决定相关违规事宜;铁厂镇正科级组织委员柯善红作为时任镇纪委负责人,对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违规使用民政临时救助资金未予以制止,也未提出反对意见。2018年10月,因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朱荣奎、魏正梅、柯善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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