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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路上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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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路上的责任和担当
——石泉县人民法院扶贫攻坚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陈涛
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政治占位和责任担当,按照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以“驻村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完善帮扶机制,加大涉贫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机构明责任
科学制定脱贫规划
石泉法院包抓的池河镇柏安村属于省级贫困村,410户1295人,自然条件恶劣交通极为落后。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总规模205户636人,“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户126户365人,贫困发生率28.19%。
如何在精准扶贫中找准定位?该院主动作为,将扶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院党组班子联户责任制,定期走村入户,排查存在问题,解决实际困难。为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法院成立了驻柏安村脱贫攻坚工作队,明确一名副院长为工作队长专职负责脱贫攻坚工作,抽调一名后备干部作为驻村第一书记专职驻村,优先保证了驻村工作力量。“对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我们从资格条件、能力素质、标准程序严格把关,层层审核遴选,做到优中选优。这样我们既能做好扶贫工作,又能在帮扶过程中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实现双赢。”石泉县法院院长单福东说。
三年来,石泉法院党组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重点支持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石泉县法院抽调48名干警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解决资金短板,该县法院每年从办公经费中挤出20万左右,用于支持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致富产业、帮扶困难群众改善生活条件。落实脱贫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工作质量,稳步推进各项脱贫指标逐一达标,为柏安村如期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三有”模式
产业铸就精准扶贫
石泉法院以“村村有集体经济、户户有长效产业、人人有稳定就业”的“三有”为帮扶核心,确定了从实际出发,宜劳则劳、宜业则业、宜农则农帮扶思路。经过三年的帮扶,柏安村呈现出外出务工就业和本村发展产业为主、自主创业为辅,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园带动、能人大户带动、扶贫项目带动、农户自主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为壮大集体经济,建成了的宝誉生态养殖合作社,石泉法院为贫困户配股5万元加入合作社,所得收益归贫困户所有。争取100万的资产扶贫项目一个,带动50户贫困户发展订单黑猪养殖,贫困户每年能获得1000元以上的稳定收益。争取100万的苏陕协作项目投入石泉益茂玩具公司,所得收益分配给贫困户。联系嘉盛公司通过扶贫项目带动10户贫困户发展订单蔬菜。加大产业示范点建设,鑫柏安农业产业示范园正在加紧推进,规划种植花椒500亩,今年一期已种植150亩;50桑园示范点和120亩林下魔芋种植已完成。
优环境扶智志
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柏安村地处深山,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制约群众脱贫致富。石泉县法院把通村公路建设作为突破口,多方协调和筹措项目资金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三年来,共修路17.6公里,现在的柏安村,老百姓实现农副产品门前交易的梦想。
路通了,驻村工作队又积极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的就业技能。三年来,共计培训110余人次,贫困户稳定就业142人,公益性岗位35人,创业4人。三年来,发展贫困户养羊41只、养鸡4151只、养蚕120张。2019年,柏安村有劳动力贫困户共计106户341人,其中有长效产业43户,有就业93户,其中既有长效产业又有稳定就业的达到55户。
推进以“育、治、导”为核心的“六进六治六立”工程实现志智双扶。2018年至今评选正反面典型各一名,树立自强标兵一名,对三名“懒汉”做思想工作,提升自身脱贫内在动力。通过评优树模,营造“安贫可耻、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发挥“爱心超市”作用,2018年爱心超市共兑换2万元物资,125户村民受益,2019年石泉法院再次投入1万元用于补充爱心超市物资。
立足审判职能
护航全县脱贫攻坚
石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涉贫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出台《石泉县“司法扶贫”实施意见》,重点打击扶贫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精准扶贫落地到位;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大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农村稳定的各类犯罪活动,以实际行动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在审判过程中注重对涉贫涉农案件的帮扶。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涉及三农问题民商事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审、快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贫群众减免诉讼费用,对部分执行案件贫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避免出现因诉致贫、因诉返贫现象。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贫困当事人合法权益。关注低收入贫困群体合法权益的执行兑现,维护生效裁判司法权威,依法用活用足执行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致贫返困。
截止2019年3月底,石泉法院已审理涉贫案件145件,结案142件,执行涉及贫困群众的案件70件,执结69件,为贫困群众执结标的款500余万元,用有力的实际行动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三年来,柏安村系统内贫困人口由2016年初的127户369人,减少至2018年底的60户134人,67个贫困家庭实现脱贫摘帽,石泉县法院两年的帮扶成效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该法院在2016、2017、2018年底被石泉县委政府评为“优秀参扶单位”,柏安村驻村工作队被县委政府评为“优秀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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