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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拟开展“反家暴法”立法调研活动
本报讯(记者 柴迎)
4月24日,陕西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赴省妇联进行工作交流与走访,商议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立法调研的活动安排,交流立法监督意见建议。
根据陕西省妇联信访统计数据,家庭暴力一直是妇女群众上访投诉的主要内容,数量也一直占据婚姻家庭类投诉的首位。2016年,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迈出了历史性一步。就《反家庭暴力法》三年来在陕西的实施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不足。因此,结合陕西实践情况,通过地方性立法予以补充和完善有其必要性,使之在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2月19日《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已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列入《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3月13日送审稿报司法厅。
下一步,陕西省妇联将全力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使《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尽快推广。此外,还将围绕其文本基础进行相关调研考察论证,继续召开专家座谈会。
据了解,在《反家暴法》颁布之前,我国有22个省有地方性专门立法。通过颁布之后,山东省于2019年1月出台了《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3月29日已经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6月1日起实施。截至目前,吉林、北京市的地方立法正在进行中,其中吉林省拟采用修订现行地方立法的方法,而非重新制定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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