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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法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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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法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陈涛 通讯员吉旭)
4月15日,石泉县人民法院与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在春潮广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活动旨在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活动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向过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国家反间谍法》、《国家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国家情报法》、《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介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对个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影响,引导群众做到遵法、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
此次活动主要以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就涉及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处理办法,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处理办法,国家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线索的奖励政策,国家安全机关职责等进行现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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