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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千余张排污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柴迎)为完成对陕西省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进一步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4月16日,陕西省召开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现场推进会。
  截止目前,陕西省已核发1003张排污许可证,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固体污染源总数的6.12%。管控大气污染排放口7148个,水污染排放口938个。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后3个月须将自行监测数据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的要求,截止3月31日,陕西省联网率排名列全国第7位,已完善自行监测方案的企业占发证企业数量96.6%,数据联网率达到81.2%。
  下一步,陕西将对无证排污问题没有处理到位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将排查不彻底、遗漏排污单位数量大地区的检查纳入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移送有关部门实施问责;同时强化证后执法,按照“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的要求,对清理整顿中发现问题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罚并吊销排污许可证;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对无证排污企业依法实施关停、拆除。
  此外,陕西省还将采取包干负责制,建立技术专家辅导组,专门做政策答疑和技术指导,要求各市县及时与包抓人和专家联系,及时处理解决,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强对排污许可制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措施的宣传报道力度,向企业发放告知书,引导企业“自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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