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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啄木鸟奖励办法(试行)》印发
市民可通过微信投诉城市管理问题
近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西安市城市啄木鸟奖励办法(试行)》。从4月15日起,市民可以对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有奖投诉”,投诉可以获取积分,一个积分兑换一元人民币。
此次《西安市城市啄木鸟奖励办法》试行期6个月,主要是为了激发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发挥市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使广大市民群众人人成为城市管理的监督员,及时发现并反映问题,以实际行动为“美丽西安”建设贡献力量,助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市民群众对西安市建成区内(不含各类社区、城中村及单位内部)的垃圾桶满溢、公厕不洁、绿地缺损、树木缺失或枯死、行道树倒伏、广告牌倒塌或画面破损、悬挂横幅标语、路灯安全隐患、井盖缺失或破损、低洼积水等城市管理问题,可以通过西安城市管理服务号“有奖投诉”微信小程序上传的,纳入有奖投诉范围。市民发现的其他城市管理问题通过“常规投诉”上传。
此次奖励注重实效,市民投诉问题一经立案立即奖励,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除物质奖励外,还定期评选“啄木鸟之星”,评选结果通过服务号发布。市民关注“西安城市管理服务号”,通过“我要投诉”栏目中的“有奖投诉”微信小程序,按照填报要求上传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通过“有奖投诉”微信小程序上传的城市管理问题经审核立案的,依据类别不同,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红包。奖励标准将根据城市管理实际实行动态调整。市民依照填报要求上传城市管理问题,经审核立案的,将按照奖励标准实时累计积分。积分按照一分兑换一元人民币红包,定期兑换。实行最高奖励限额,每人每月领取金额不超过300元。定期评选评选结果通过“西安城市管理服务号”进行公布。
市民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准确,一事一报,问题描述、分类、上传照片必须一致。要描述问题发生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道路路名,例如,××路:××路与××路交叉口向东××米北侧,××商店东侧等,同时有GPS定位,两者必须相符;至少上传两张照片,一张为反映问题的近景照片,一张为确认位置的远景照片,拍摄的图片在十分钟内上传有效。
同一问题多人投诉,一经立案的,不再重复立案。
王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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