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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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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重点,带动全局;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分区规划,分类推进。总体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构建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二是推进基础教育巩固提高。三是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四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五是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六是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七是实施中西部教育振兴发展计划。八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九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十是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教育现代化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完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三是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四是加强教育督导评估,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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