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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去年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8件
  本报讯(记者 柴迎 周生来)1月29日上午,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8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8件,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59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3个,开展专题询问3次,对10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3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加快重点领域立法,集中清理涉及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62件,一次性打包修正11件,制定水文条例、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修订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提高奖励抚慰标准,加大名誉荣誉等保护力度,弘扬社会正气。
  刘小燕在报告中明确了2019年的主要任务: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宪法为统领,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决定任免;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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