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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发指南明确污染损害评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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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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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大气污染专项责任追究问题已全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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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大气污染专项责任追究问题已全部处理
本报讯(记者 柴迎)
日前,陕西省环保督察办通报了陕西省10县(区)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移交的32个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10县(区)共问责95名相关责任人。
大气专项督察是陕西省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质量恶化、问题突出的市县开展的机动式、点穴式督察。2017-2018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期间,为切实推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要求措施落到实处,陕西省组建5个省级大气专项督察组,分两批对西安阎良区、咸阳兴平市、渭南高新区、榆林榆阳区、汉中勉县,宝鸡陈仓区、咸阳秦都区、铜川王益区、渭南华阴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等10县(区)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各督察组于督察结束后向10县(区)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步移交32个责任追究问题。截至目前,32个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问责问题具体情况均已由各县(区)对外公开。
据陕西省环保督察办负责人介绍,移交的32个问题主要反映出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燃煤削减、“散乱污”整治、扬尘管控、群众信访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通过严肃问责,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体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近期,陕西省环保督察办还将聚焦陕西省关中地区,根据环境质量变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区继续组织开展大气专项督察,始终保持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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