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三农时讯
第04版:经济观察
标题导航
在西安等8区域推广改革创新措施
图片新闻
陕西33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去年陕西招商引资保持较快增长
国家谈判药品暂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
以陕北为核心的黄土高原地区成为全国连片增绿幅度最大地区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谈判药品暂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
为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满足患者用药需求,日前,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国家谈判药品暂不纳入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
通知指出,陕西省人社部门要在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的基础上,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国家谈判药品不占医院预算额度和定额标准,同时综合考虑国家谈判药品的适应症与使用政策等,保障工伤医疗合理用药需求。全省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单独核算。国家谈判药品暂不纳入全省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按医保支付标准在省药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公示。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平台公示价进行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相关药品企业进行再次谈判。
通知要求,陕西省各地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加强对国家谈判药品的管理,促进国家谈判药品的合理使用。全省各地对规定需“事前审查后方可使用”或其他需要严格管理的药品,要建立统一的事前审查规定;对用量大、费用高的药品要纳入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进行重点监控。
王婕妤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