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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
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本报讯(记者 柴迎 周生来)
1月3日17时,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信息,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市政办发〔2018〕110号)规定,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自2019年1月4日起至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终止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限行区域: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施单日单号限行、双日双号限行。即单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双日限行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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