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副刊
第04版:三秦纵横
标题导航
老猫
冬访羌村
高手
义与利
公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义与利
西北大学附属中学高二 房佳玥
义与利的关系,自古以来就备受人们争议。古代的人们大多全面否定利而坚定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将利看得越来越重。可是,义与利真的是绝对对立的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孔子的一个学生曾因救了一个失足掉进河里的孩子而被送了一头牛当作谢礼。大家都认为这个学生太贪心,孔子却认为他做得很对;然而当他另一个学生因赎回鲁国在外的奴隶而未向官府报账,得到大家一致的夸赞时,孔子却严厉的批评了他。
虽然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义与利并不完全冲突,做了好事的人,付出了义,就有权得到回报。
“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并不是淡泊名利、安贫乐道就能体现大义。像陶渊明一样,不慕荣利怕,避隐山林,不染指官场黑暗,不沾染铜钱污臭,但这样就能体现大义吗?只不过是逃避现实罢了;也并不是腰缠万贯、富得流油就是耻辱。天灾来临之时,许多商人都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与百姓,与政府齐心协力,共同抗灾。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取利是完全值得提倡的,也是符合人的道德准则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最终活活被饿死,纵然值得敬佩,但只要活着,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实现心中的大义。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金钱,对于“利”的重视逐渐超过了“义”。
曾经很著名的“彭宇案”,直到现在提起来仍是让人不胜嘘唏,甚至同一时间,相同的例子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全国各地,引起了人们的深思:遇见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扶,全了心中的“义”,但一旦老人心怀不轨,就会损失一大笔“利”;不扶,虽保住了“利”,但眼睁睁的看着老人在地上痛苦挣扎,却有愧于心中的“义”。产生这样的问题,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我认为,无论何时,“利”都不能重于“义”,而是要在“义”的范围内获取和使用“利”。
墨香铜臭,有了“铜臭”才能换来“墨香”,“利”与“义”并不是绝对对立,而是“利”中有“义”,“义”中有“利”。所以,只有将“利”与“义”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大义”。
指导老师 王侠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