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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需进行家庭能力评估
  本报讯(记者 周生来)12月6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局获悉,陕西省近日出台了《陕西省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收养行为、收养登记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将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工机构负责对收养申请人家庭进行评估。
  《细则》规定明确,收养前评估流程包括,收养备案登记、评估通知、综合评估等流程。还将进行回访评估,在完成收养登记手续6个月内,收养申请人应当接受收养登记所在机关委托的收养评估机构的跟踪回访。评估机构将对收养申请人的收养动机、家庭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状况、健康状况、职业和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道德品行、居住条件、养育照顾等十项内容进行评估。
  同时,《细则》还拟规定,收养评估机构发现收养申请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被收养儿童,或有其他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被收养儿童。此外,对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继子女,收养申请人可不进行收养家庭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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