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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新药在陕优先纳入医保
近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解读《陕西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促进仿制药发展
陕西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方案》鼓励企业研发和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鼓励研发和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等。省食药监局将及时掌握专利权到期、终止、无效且尚无仿制申请的药品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生产。同时支持新药临床应用,对该省重大创新药品、对落户陕西的品种给予大力支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适时将新批准上市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陕西省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范围。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明确、价格合理的新药。对拥有产品核心技术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多项奖励政策。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新产品实施奖励,一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二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省级财政每个品规给药品生产企业奖补300万元。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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