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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强基础 规范管理显成效
  本报讯(通讯员 周伯华)石泉县认真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贫困村退出的7项标准和贫困户退出的5项标准,探索建立了一系列符合石泉县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着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筑牢贫困户脱贫产业发展基础,奋力推动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双促双赢,2016年至201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扶贫绩效考核优秀县”。
  在推进石泉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定”的原则,由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申报,各镇初审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对照贫困退出标准和实际需求现场踏勘,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石泉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项目规划。在项目安排上做到了重点突出,兼顾考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在缩小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整体投入差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18年整合各类项目资金3.98亿元,用于该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探索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月报表制度,全面掌握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进度;修订了《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灵活招投标方式;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监理,做到项目监管到位;项目验收引进第三方检测,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对全县脱贫攻坚项目管理和报账程序进行培训,确保资料规范,程序合法;出台《石泉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移交管护办法》,认真落实项目管护责任,确保建成项目效益发挥。截至2018年8月底,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开工项目715个,已竣工项目670个。实现了项目建设有标准,工作推进有人抓,资金落实有保证,项目管理有标准,项目管护有保障,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务实推进。
  目前,已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建立了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移交管护长效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截至目前,该县已基本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通村主干道硬化率100%;电力入户率100%;标准化卫生和活动室全部达标。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基本实现,石泉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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