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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8项服务将免费
  9月25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二稿》)提请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指出,为了推进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放管服”改革,草案修改二稿在第十六条明确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的八项服务事项。
  《草案修改二稿》明确,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以下服务: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免费服务事项。
  此外,《草案修改二稿》加大了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力度,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业务活动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密,不得泄露、违法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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