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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党员干部双节将至“十个严禁”记心中
本报讯(记者 刘宏良 通讯员 李伟刚)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过节,县纪委监委提出了“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将“十个严禁”牢记心间。
一、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节礼,搞相互走访和宴请。
二、严禁收送微信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大操大办、分批次、多地点举办婚丧嫁娶和借机敛财。
五、严禁允许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
六、严禁参与和组织老乡会、同学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
七、严禁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八、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九、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其他单位、企业车辆
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酒店宾馆等娱乐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永寿县纪委监委将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不部署不落实或“四风”问题突出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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