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通信
第04版:三农
第05版:专刊
第06版:法制
第07版:财经
第08版:娱乐 专刊
标题导航
陕西:加快发展“三个经济” 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西安: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不办理迁入手续
西安:租房合同中不得涉及租金贷款
西安市新登记市场主体超29万户
图片新闻
空客与西工大、铂力特签署合作协议
2020年陕西将在全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租房合同中不得涉及租金贷款
28日,西安市房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西安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西安市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住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涉及住房租赁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市住房租赁市场,根据要求,结合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出现的“租房贷”相关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在西安市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住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将予以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处罚。同时,必须加强住房租赁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养,严格规范业务流程。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建议采用由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示范文本。自行拟定的合同必须参照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示范文本,合同未经过工商部门审核备案,不许自行冠名“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以外添加任何口头承诺。此外,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涉及住房租赁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如需办理住房租赁租金贷款需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办理。
郑伊琛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