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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将在全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本报讯(记者 李勇)8月29日,记者从陕西省营商办、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0年,陕西将在该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改革目标。
  四大主要改革措施 优化审批流程
  据了解,此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措施,一是最大限度精减压缩审批事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总计取消不必要审批事项10项,调整合并审批事项38项,平均办理事项数由原来70项压缩至目前47项,精减率达33%。
  二是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为主线,针对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和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分别划分四个阶段,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2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
  三是创新试行新的审批模式。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推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并联评价、并联评审模式,一站式完成各类评价评审、踏勘和验收工作。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统一采用“标准地+承诺制”供给模式,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土地出让方案,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四是实行一个窗口进出件。由各市区政府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配精配强业务骨干,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集中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充分授予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实行一表受理、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由“1对多”变“多对1”。同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全程锁控,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并联审批流程固化到每个项目审批全过程。
  对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进行全流程改革
  “省委省政府将2018年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年初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其重要内容,具有涉及部门多、审批链条长、用时长、改革难度大等突出特点,是‘十大行动’中的重点任务。”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茹广生表示,根据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目标为: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38个工作日。
  具体行动计划为2018年底前,试点城市渭南、延安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其他各市(区)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渭南、延安全部项目实现上述目标,其他各市(区)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和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到2020年,该省实现上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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