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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整顿秦岭生态区内从事住宿等经营场所
  陕西省卫计委近日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有关问题清理整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即日起到9月30日,将组织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六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从事住宿等经营的公共场所进行清理整顿。
  对禁止开发区内已取得许可证从事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程序依法取消许可,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限制开发区内已经办证的农家乐住宿可予以保留,但总量不得增加,且应适度予以压缩,清理整顿期间暂不进行新的许可。对适度开发区内要求规范卫生许可程序,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农家乐住宿总量。对在禁止区、限制区、适度开发区违法经营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方案》要求,要加强与工商、公安、环保、秦岭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广泛进行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将规范秦岭地区农家乐经营行为,由阶段性工作转为日常性工作,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公共场所许可、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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