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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拟出台监审办法
规范城乡供水生活垃圾定价成本
8日,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为加强城乡供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行业成本监管,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陕西省城乡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陕西省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陕西省城乡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所称城乡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以下简称城乡供水)定价成本,是指定价机关核定的城乡公共管网供水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提供自来水供应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不包含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管网。
《陕西省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所称生活垃圾处理(以下简称垃圾处理)定价成本,是指定价机关核定的垃圾处理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
《办法》指出,与垃圾处理经营无关的费用;虽与垃圾处理生产经营有关,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补助、政策优惠等有专项资金来源,以及社会无偿捐赠予以补偿的费用;公益广告、公益宣传费用;经营者过度购置固定资产所增加的折旧、修理费、借款利息等不得计入垃圾处理定价成本。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4日。可登录陕西省物价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jj.shaanxi.gov.cn/),进入首页“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29-63913703。
郑伊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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