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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恳求请尽快将我拉出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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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恳求请尽快将我拉出失信黑名单
“法官你好,我现在在珠海,刚才我买机票,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已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了,人家不卖给我机票。有啥办法能马上把我拉出失信黑名单,我急着赶飞机有生意要谈,这可咋办?”
“由于你拒不履行调解达成的给付义务,前天我们已经把你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你再不回来履行给付义务,作为同案被执行人你的妻子刘某某也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外,我要告诉你,在你没有付清给付义务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将你从已上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取消。我们已经多次给你讲过相关规定,希望你认真考虑后果,不要与国家法律碰硬。”“好的,我马上委托人去办,请尽快将我拉出失信黑名单。”
“可以,请你尽快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7月24日这天,安康市石泉县法院执行局韩法官的微信突然收到了人间蒸发已经数月的被执行人梅某发出的信息,韩法官严肃答复道。
2015年9月23日,被告梅某、刘某某因工程需要周转,向原告黄某借款20000元,约定1个月还款,原告黄某遂借款给被告梅某、刘某某现金20000元。2015年9月23日,被告梅某、刘某某向原告黄某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黄某现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一个月还清。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梅某、刘某某没有按期偿还借款,为此原告黄某向石泉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7年10月30日,石泉县法院办案法官通知双方到庭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被告梅某、刘某某于2018年2月10日之前偿还原告黄某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1500元。逾期不付清,对超期未支付的款项,被告梅某、刘某某按年利率24%支付给原告黄某利息,直至付清之日止。履行给付期限届满后,梅某、刘某一直没有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为此,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石泉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采取果断措施,通过执行系统网络对被执行人梅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不出几日,梅某主动联系执行局办案法官,办案人员加了梅某的微信后给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材料。梅某满口答应会回来履行还款义务。到约定履行期后,梅某又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但后来办案人员再拨打孙某电话,其已将办案人员电话拉入黑名单,微信上也无任何回音,办案法官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纳入失信黑名单第二天,被执行人在珠海正巧有生意急需去沈阳洽谈。时间紧迫,梅某便想在网上购买飞往沈阳的机票,结果因失信无法购买,如不能在约定的时间赶到,一桩大生意可能要泡汤。这时,梅某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主动打电话告诉法官说已经与妻子刘某说好了,让刘某当天下午去还钱。
到了下午,刘某准时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黄某就偿还本息合计23000元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已经冻结的梅某银行账户上的8000元钱由法院直接扣划给申请执行人黄某;剩下的15000元钱由刘某直接转账给黄某;给被执行人梅某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并拉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达成协议后,刘某当即将钱转给了黄某。黄某看着风尘仆仆的办案人员,嘴里不住地说着感谢的话。
陈洪钧 张涛 韩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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