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通信
第04版:三农
第05版:榆林之窗
第06版:法制
第07版:财经
第08版:娱乐 公益广告
标题导航
上半年陕西消费品零售总额4202.58亿元
图片新闻
1.6L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上半年陕西平均优良天数106.8天
陕西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96.3万户
“懒汉”养羊 争做脱贫“领头羊”
图片新闻
推出更多现代化、时尚化旅游产品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1.6L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7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财政部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