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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卫等43种特殊药品已纳入西安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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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卫等43种特殊药品已纳入西安市医保
7月11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除了格列卫外,还有42种特殊药品已被纳入西安市医保范围。西安市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在西安市10家定点医院、5家定点药店购买,并按规定比例报销。
这43种药品包括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需特殊管理的7种药品和人社部规定的36种谈判药品,其中有很多是治疗癌症用药,比如利拉鲁肽注射剂、替格瑞洛口服常释剂型、重组人尿激酶原注射剂、埃克替尼口服常释剂型等,具体药品目录可关注西安市人社局公众微信号查询。
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格列卫)等4种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个人按10%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城镇职工再按70%比例进行报销,城镇居民再按60%比例进行报销。其余3种特药的支付比例按《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规定支付,即由参保个人按5%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照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据悉,特药服务管理,按照“实名备案、定医院或零售药店集中供货、定责任医师”原则,建立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责任医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特药结算条件、结算流程,确保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可控可查。具体申请流程可咨询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029—82284690。
郭欣
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西京医院、唐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交大一附院、西安交大二附院、西安市中心医院、陕西省肿瘤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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