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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差别化停车收费设早晚高峰新计费标准
  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将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拟定将由原来的一小时改为30分钟,并将拟设立高峰时段收费标准。
  增加早、晚高峰时段新计费标准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西安市物价局拟定了《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旅游景区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社会资源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开放的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协商确定。
  根据拟定的方案,西安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类区划分为四类,即特定区,一类区,二类区以及三类区。收费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21点。计费单位拟定由原来的一小时改为30分钟。和以往不同的是,拟定的计费标准将设立高峰时段收费标准,分为早、晚高峰。并在特定区、一类区以及二类区中实施。此外,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医院、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附属公共停车场也分为三类,计费单位也拟定改为30分钟。
  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
  据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非常有必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关于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研究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要求。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17年西安市政府已出台了《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之配套的《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应尽快出台。同时,落实西安市委、市政府《加快补齐缓堵保畅短板实施方案》、《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用经济手段合理调控停车需求的要求。
  此外,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有利于优化停车结构,调节公众停车行为,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车辆合理利用有限的停车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的问题。这次征求意见稿原则为:路内高于路外、城市中心高于城市外围、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
  30分钟计时单位受到广泛肯定
  据了解,接下来,西安市物价局将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差别化停车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西安市物价局还将根据《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完善后的《办法》在网站上进一步公开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意见,不断完善《方案》。最后《方案》经法制办做合法性审核,报西安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目前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比为1:2.8
  据西安市建委提供的数据,2017年底,西安市主城区内各类停车泊位108万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4万多个。同期,该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60万辆,目前已突破300万辆,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比为1:2.8,按停车泊位的需求与小汽车拥有量之间1:1.2的经验数据计算,西安市城区停车泊位缺口大,且车位周转率不高,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乱停乱放情况严重。
  西安市现行的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西安市道路停车特定区每小时6元的收费标准,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8位;一类区每小时4元的收费标准,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1位,收费标准与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相比,处于中等偏低水平。王昕 梁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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