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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暖心“护花”有担当
近日,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因交通肇事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司法救助案件,为被害人年仅3岁的幼儿及其家庭发放救助资金5000元,切实维护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真切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2017年被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家庭失去主要劳力和经济来源,其膝下还有一个年仅3岁的幼儿,生活十分困难。南郑区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审查工作。通知被害人家属来院了解相关的家庭生活情况,到被害人所在的乡镇及村组了解情况并进行入户调查。经审查后认为被害人的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南郑区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遂作出对被害人年仅3岁的幼儿实施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民政局,通过民政部门渠道予以发放,有效的解决了其部份生活困难。
近年来,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累计救助约20余起,救助金额10万余元。对特困当事人给予司法救济,充分彰显了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能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贫困的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暖就在身边。
吕平 田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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