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通信
第04版:三农
第05版:榆林之窗
第06版:法制
第07版:财经
第08版:特别关注
标题导航
成交金额617.66亿
图片新闻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出租公共文化设施
陕西医保首次实现特药备案直接结算
发挥优势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医保首次实现特药备案直接结算
为保障陕西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用药待遇,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管理,陕西省人社厅近日印发《省级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实施办法》,将25种特殊药品纳入特药备案管理。省级参保人员使用的特殊药品首次实现医院备案直接结算。
《省级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选定有关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分别作为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的定点医院和定点供应药店,同时,在特定医院选择具备高级职称的医师作为责任医师。目前陕西省已在省级医保协议机构范围内确定了10家医院、5家药店和271名责任医师。根据《省级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省级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时,可先通过网络在特定医院备案,完成备案后,可自主选择在特定医院或特定药店直接结算。
王婕妤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网易微博
0
版权所有:西北信息报社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陕ICP备05010893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6100004000028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7层15号 电话:029-87292915 电子邮箱:xbxxb@xbxx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