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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非住宅地产不得变更为住宅用地
为进一步坚持刚性约束,严格依法执行城市规划,保持用地规划结构平衡,引导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西安市政府发文加强西安市用地规划管理工作。
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规划用地性质依法依规审批项目。所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均不得变更为住宅用地。
原通过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城市低效存量土地项目,原则上按规划执行,需要变更土地性质的,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
规划或土地证载的各类绿地、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设施用地,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和体育等用地,原则上不得变更为商品住宅或商业类开发用途。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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