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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二大气污染督察组对秦都区开展督察工作
  本报讯(记者 刘宏良)为切实推动陕西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3月26日,陕西省第二大气污染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专项督察组)进驻咸阳市秦都区并召开工作汇报会,专项督察组组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李豫海作重要讲话,区委书记韩宏琪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高航校汇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情况。
  李豫海指出,大气污染专项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持续不断抓好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力保障。目的在于进一步推进中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区)级层面的落地落实,推进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解决,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李豫海强调,专项督察组重点督察秦都区及其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重点掌握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煤炭削减、燃煤锅炉拆改、“散乱污”清理取缔、扬尘综合整治、高排放车辆尾气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管控、大气面源污染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环保督察指出的、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执法发现的、被中省挂牌督办约谈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按照“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现场核查、梳理汇总、督察反馈”6个环节展开,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组织进行。
  李豫海要求,秦都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和严谨细致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配合保障工作。按照督察组要求成立配合保障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与督察组的沟通协调,确保专项督察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秦都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专项督察作为夯实环保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加快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契机,端正思想态度,严肃认真对待,如实反映情况,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不避实就虚,不推诿责任,确保专项督察各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韩宏琪表示,全区上下将高度重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正确对待督察工作,积极支持督察工作,推动秦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聚力攻坚,确保工作推进到位,切实扛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治理,夯实工作责任,推进绿色发展,以更多的蓝天、更清新的空气让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督察组反馈交办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及时建立台账,持续跟踪推进,做到反馈一件、整改一件、回复一件,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要紧密配合,确保服务保障到位,把配合做好督察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督察工作,确保督察工作安全、有序、顺畅进行。
  专项督察组还将就督察中发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形成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卷宗,移交秦都区委、区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属市管干部的,移交咸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专项督察组全体成员,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人大、区政协分管领导,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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