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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签发首个外国高端人才签证
  本报讯(记者 魏建军)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了解到,陕西首个《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正式签发,标志着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在陕西省正式实施。首次获得陕西省外国专家局签发分别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聘请的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英国拉夫堡大学BucurMirceaNovac教授和西北工业大学聘请的德国凯泽斯劳腾工业大学NicolasR.Gauger教授。
  据了解,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正式启动,陕西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实施省份,陕西省外专局迅速部署,明确任务,扎实推进。一方面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办公会专题汇报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启动会精神,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外事、公安等部门,由陕西省人社厅、省外专局牵头,会同陕西省外办、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印发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业务处室召集省内部分高校、科研院所、自贸区和企业等12家外国高端人才聘请单位,共同学习外国人才签证制度的意义、背景、内容和特点,交流讨论人才认定标准和具体经办流程,并对聘请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根据《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外国人才签证的发放对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持陕西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省级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申请材料,可获发5至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外国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各类签证。
  与此同时,外国高端人才确认手续全程在线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可为外国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加急办理签证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
  另外,《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完善了外国人才的评价标准,扩大了人才签证的发放范围,进一步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建立起外国人才资质、签发人才签证与工作许可、工作居留等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机衔接的机制。
  下一步,陕西省外专局将切实做好实施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做好人才签证这一创新政策的解读,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把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落到实处,为外国人才来陕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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