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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
陕晋甘健全协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
  1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务院于日前正式批复并原则同意《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城市群为目标,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为动力,以延续中华文脉、体现中国元素的风貌塑造为特色,加快高端要素和现代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人口和经济集聚水平,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充分发挥关中平原城市群对西北地区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和我国向西开放的战略支撑作用。
  《批复》要求,陕西省、山西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做好协调指导,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督查评估。程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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