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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获称省级文明县城
  本报讯(通讯员 陈锋 徐世旺)近日,山阳县被陕西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县城,这是该县继荣获全国卫生县、省级生态县城、省级园林城市后的又一荣誉。
  2013年,山阳县启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成立创建机构,落实创建经费,细化创建任务,确立了从县委、县政府到各镇办,从机关到社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层层抓落实领导责任。山阳县上将创建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100个责任单位,充分发动城镇居民、各行各业全员参与,全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在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不断发展民生事业,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开展县城“两河十一沟”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城乡社会综合管理等工作,不断加大城市道路网络、城市给排水网络、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营造整洁畅通、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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